2023-10-17
各有关单位:根据闽教规〔2023〕6号)号的文件精神,现将我院2023年度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(科技类)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一、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(一)一般项目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,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,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;突出项目与平台、团队的有机结合,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。(二)信息化专项根据我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需要,设置信息化专项,高等教育聚焦以下研究方向:聚焦智慧学习环境建设、智慧教育教学模式创新、数字治理能力提升、国产化教育教学软件替代、网络信息安全等方向等方向。二、申报条件 1.项目申请人(指项目负责人,下同)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,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并具有独立开展、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。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,信息化专项申请人年龄可适当放宽。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,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。2.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。已主持、正在主持省(厅)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,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,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。3.符合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